给女友的彩礼被她的父亲拿去花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至于娘家父母花女儿的彩礼钱,我们这基本没有,因为说出去会让人笑话,有借嫁女儿收敛钱财,贪图享受之嫌。

中国是礼仪之邦,彩礼是自古流传下来的,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表示对女方的尊重和认可。

既然是以男女双方的婚姻为由,自然也应该用在他们身上。

我心里不喜欢我父母花我的彩礼,我父母也没有花我彩礼的意思。

我妈不高兴的是好像人家的姑娘比我值钱 ,妈妈就想要个脸而已,她说“我也不是卖姑娘!堂妹给了五万伯父伯母!她知道家里建房子欠的债还有一点没还清!用这钱去还债!平时堂妹赚的钱也差不多都给寄回家用了!到了结婚的时候还这样!已是不错了!堂妹带着剩下的五万置办的嫁妆去了夫家!可伯父伯母满村里说堂妹不孝!还留着钱 父母收了这个钱之后并不会据为己有,而是会把它原封不动的存入银行,办一张银行卡,有些父母还会自己再贴进去一部分。

对这些彩礼有的父母就会留给孩子,有的人彩礼钱在父母手上,也许是怕孩子乱花钱,帮孩子存着,也不知道最后能不能要回来。

有的父母用彩礼钱给儿子娶媳妇用。

还有父母把彩礼钱当作零花钱。

这样的父母太不靠谱了,这样不就是变相的在卖女儿吗?不收彩礼钱吧,又感觉吃亏,女儿养这大白白送人了!

,本身就父母养育的火伙费工资,生在贫穷家的儿女,父母吃苦耐劳养大的,本指望儿女长大成人享点福,贪穷人家出孝子就这道理,也成是实,有良心子女不计较,还会尽孝道,父母能动帮子帮女帮到寿终也不计较,子没有错,父母的健康更重要,男方也没有说啥,毕竟两个人彼此爱慕,其他都是可以商量的,结婚后共同努力,钱还可以再赚,既然决定结婚成一家人,谁的钱无所谓,谁的父母都是自己的父母,只要不浪费,不乱花,没有任何问题。

彩礼钱被女方父母拿走

法律分析:一般的女孩子家庭在得到彩礼之后都会给自己的女儿,用做以后二人刚开始生活的支出费用。

还有一些只会给女儿一小部分,大部分会留下来留给儿子用来当彩礼,这种情况在以前以及农村比较多。

一般来说双方顺利结婚以后,彩礼是属于女方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被父母拿走,能要他们返还吗?

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上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吗

法律上来讲是更偏重于彩礼是给女儿的,除非女儿主动放弃。

否则父母无权拿。

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另外,根据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彩礼钱的数量也不同,因此,并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数字规定。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

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

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

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入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不当得利返还对方。

结婚三年以上一般是不返还的。

彩礼名义上是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是一般父母都不收,都给女儿自由支配,也都会当做两人的家用。

这个没有严格的界限。

如果女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跟父母要回彩礼钱,也容易伤害彼此的感情,对于彼此来说并不是好事。

彩礼已被女方花光还能要回吗

彩礼已被女方花光是否能要回需要根据情况来定。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男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生活困难的,是可以要回彩礼的,至于能要回多少,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是以双方有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的期限长短、彩礼的数额、生育子女的情况、财产使用情况、是否有过错等作为考量依据。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多倾向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

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又生活了较长时间之后又离婚,是很难要回彩礼的。

如果能举证证明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回部分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被女方的女儿花了没给家里人会被告吗?

可作为被诉主体。

男方基于同女方结婚或同居的目的将彩礼交于女方父母这是一种地方风俗习惯,当男女双方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同居关系无法继续进行时,作为接受彩礼的父母,负有部分或全部返还的义务

彩礼被父母扣了怎么办?

如果父母不舍得,你也可以说先借用的方式拿回来。

告诉他们等你有钱了,你再还回去。

彩礼作为一种聘礼,一般是男方下给女方的,这在古代又叫纳彩,就是男方为迎娶女方,给女方父母下的聘礼。

彩礼的寓意,也就是男方为感恩女方父母对自己欲迎娶的伴侣的养育之恩,是一种感谢。

所以说,这个彩礼实际意义上就是给女方父母的,所以,如何支配这份彩礼,也是女方父母的事情。

我爸谈女友,把男友的20万彩礼花光了,我该怎么办?

很早之前,男女结婚虽然也有彩礼之说,但是基本上都是根据当时的生活水平和条件,买点实用的能用得着的东西作为一种聘礼,比如,以前的自行车,缝纫机,彩电,洗衣机,摩托车之类的生活用品,待到男女结婚的时候,这些东西又作为嫁妆的一部分被抬回婆家,只是被娘家人保管一段时间而已。

另外,可能拿的一点钱也被娘家人买点嫁妆,还给了男方。

基本上,双方都花钱,共同帮助这对新人把小日子过起来。

彩礼演变到今天,渐渐变了味,渐渐地双方都不在喜欢实物,都直接用钱代替了。

而且这彩礼也水涨船高,甚至是互相攀比,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天价彩礼”,甚至一些地方还因为彩礼酿成悲剧的例子也不少。

可是,虽然这样,仍然不能让一些人警醒,依然在男女婚姻中,利用彩礼做一些伤感情伤男女关系的事情。

今天想要说的一个故事,也是关于彩礼的事情。

故事的主人公叫王云,今年27岁,结婚4年,夫妻感情不合,老公时不时找事,让她心烦。

经过了解才知道,夫妻感情不合的原因,也是出在当初的彩礼上。

王云和老公当初也是自由恋爱在一起,婚前感情非常好。

但是,当初在订婚的时候,因为家里人看不上男友,曾经干预过他们的感情,但后来因为王云和男友的坚持,家人才勉强同意。

所以, 在订婚的时,女方家里要彩礼这件事上,就没有客气,张口就要了20万,其他的什么都不要了,就要20万的干礼就行了。

王云有个弟弟,比王云小四岁。

所以,当王云的父母要这20万彩礼的时候,男友的父母非常担心,包括男友,都一致认为这个彩礼是给王云弟弟要的,是为了给王云弟弟将来结婚用的。

所以,就不想给这么多,就一直在谈这个彩礼,也是谈了很多回,闹了很多次不开心。

最后,王云跟家人差点闹掰,家人才承诺,这个彩礼,必须给,但是,他们会把这个钱存起来,等将来他们的新房装修用到的时候,再还给他们小两口。

这样强调之后,为了促成婚事,王云男友家也做出了让步。

让原本打算装修房子的钱拿出来,又借了一点,给了彩礼。

就这样两个人结婚了。

但是,结婚之后,王云父母并没有主动提给钱的事情,这让婆家人非常的有意见,但也不好说出来,毕竟刚结婚就要钱,也是难以开口。

所以,带着情绪,就总是夫妻矛盾。

而那边,王云父母也本打算给钱的,但是看到小两口总是吵架闹矛盾,心里对他们俩的感情也是有了怀疑,总感觉能不能过下去还是未知,万一钱给了,却又过得不幸福,那么女儿不就毁了吗。

所以,暂时也就没有提给钱的事情。

前不久,他们当初买的房子在开发商延迟将近两年的时候,交房了。

然后,夫妻矛盾又频繁发生。

老公出差的时候还好,出差回来不出几天两个人就大吵一架。

这次吵架的原因,竟然是,婆婆对王云说,说她儿子不听话,非要闹分家,问问王云是什么意见。

王云说,分就分吧,既然他想分,新房也交房了,装修下,分开就是了。

然后说,可是没有钱装修,让公婆帮一下。

婆婆一听这话,说,那就暂时别分家了,王云又说好。

这本来也没什么事,可是,老公知道后,跟她大吵一架。

吵架的时候,老公就直接说了,说分家也是为了让她回娘家要钱,把当初的彩礼钱要回来,现在装修房子,当初承诺的彩礼钱也该主动给拿回来了吧。

骂王云装晕,故意装糊涂,就是赖着不想给。

而王云生气的是,要钱就要钱吧,还两个人合伙用分家这个借口来演戏,来耍她,骂她感觉是在骂她父母。

所以,两个人越吵越厉害。

最后,王云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回到娘家后,把父母叫到一块,说到这个钱,父母都为了难。

原来,父母已经偷偷离婚了,只是怕丢人,选择了离婚不离家。

父母离婚也是因为这个钱的事情,因为当初王云父亲背叛她母亲,和一个婚外的女人暧昧,结果被那个女人欺骗着去投资做生意,结果失败,血本无归,差不多骗光了这个钱。

然后,王云母亲非常生气,觉得对不起女儿,一气之下,和老公离婚了。

离婚后,为了不影响女儿,依然选择离婚不离家。

如果不是女儿来要问这个钱,他们还会继续装下去。

所以,现在,王云父亲也是非常的后悔,在努力拼命挣钱还钱。

王云回去后,如实跟老公说了这事,老公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之前就侧面听到一些消息,说岳父做生意亏钱了,没有想到亏的就是这个彩礼钱。

心里非常不安,所以才催促着王云去要这个彩礼钱,没有想到越是怕什么还越是有什么。

最后王云问,怎么办?她老公都果断决绝地说,离婚!王云已经哭着挽回了很多次,老公心寒了,都坚决要离婚…… 看看,事已至此,该说什么呢?是彩礼惹的祸,还是王云父亲的问题呢?如果当初没有要这20万,现在能被骗吗?如果,王云父亲能对婚姻忠诚,不轻信外面的女人,这个钱能被骗吗?可是,生活中哪有那么多如果呢?发生的已经发生,没有如果可言啊。

生活也不会因为后悔而改变。

所以,奉劝那些有孩子的父母,在面对孩子婚事上,还是尽力多从现实出发,别太多的算计,只要两个人相爱,其他的都以祝福为目的,或许,子女幸福了,父母才会真正地欣慰和幸福!